湖寮镇隶属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,是大埔县县城和县政府的所在地,地处梅潭河上游,素有“文化之乡”、“华侨之乡”、“汉剧之乡”之美誉。该镇总面积198.6平方千米(2017年),辖有20个行政村和4个居民委员会,共计人口98566人(2017年)。梅潭河似玉带从东流入,再折向北、向西,沿着山脚蜿蜒而去。。2006年,该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.2亿元。 作为大埔全县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,湖寮镇素有“文化之乡”、“华侨之乡”、“汉剧之乡”、“陶瓷之乡”之美誉。湖寮镇入选2018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名单。
地名由来
历史沿革
经济状况
行政区划
基础设施
传说,在很久以前,湖寮中心村(今龙岗、古城、新寨、下坜、岭下、黎家坪)是个湖泊,一片汪洋。那是由于梅潭河水比现在大得多,而在今河头下面的河水出口处——“梅塞”乱石阻塞,水流不畅造成的。只有五古山(现称五虎山)下鸦鹊坪及岗头坪因地势较高是陆地,地上森林茂密,虎狼出没。那时的先民们于湖边高地搭寮居住,故人们将他们居住的地方称为“湖寮”。
据文史记载,东晋、隋代在此先后设置义招、万川县治。民国17年(1928年)改为同仁区,辖五乡;民国26年(公元1937年),由梅河区辖;民国33年(公元1944年),改设5乡。建国后划为大埔县第五区,下辖虎中、虎南、虎北三乡,1952年取消第五区恢复湖寮区名称,管辖11个乡。1954年撤区并乡,分成两个乡:双坑乡、湖寮乡。1958年撤乡改为湖寮人民公社,管辖区域不变。1961年春,县治由茶阳迁湖寮。1983年撤销公社改设区、镇,改为湖寮区。1985年上半年,区、镇合并,改称湖寮镇至今。2002年,镇政府迁驻畹香大道起点南端之新址。
全镇有山地面积17333公顷,耕地面积900公顷。 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,兼种蔬菜、烤烟、水果、等。2006年蔬菜种植面积达12945亩,畜禽饲养量达到99.9万只,烤烟种植面积500亩,水果种植7656亩。2006年农业总收入32620万元,比2005年增长了6%;农村人均年收入4599元,比2005年增长了6%。乡镇企业总数1447间,从业人员4166人,2006年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28868万元, 比2005同期增长8.5%;上交国家税金1430万元,比2005同期增长12.3%;实现利润1866万元,比2005同期增长8.5%。
居民委员会:福坪居民委员会、城北居民委员会、城东居民委员会、城西居民委员会
村落:长新村、莒村村、长教村、岭下村、碗瑶村、下坜村、龙岗村、古城村、新寨村、山子下村、黎家坪村、双坑村、大安村、高道村、葵坑村、河腰村、密坑村、进光村、双髻山村、长龙村。
湖寮镇能源、交通、通讯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。全镇现有电站25座,装机容量达5000千瓦,年发电量达1600万千瓦时;镇村交通便利,全镇19个村全部通四级标准公路,全部实现路面水泥硬底化;通讯网络完善,程控电话、图文传真、移动通讯全部开通;山区信息化建设加速前进,至2007年5月底前,15个村(社区)实现网络信息到村(社区);有线电视覆盖率100%。